国家保密局部署开展密点标注试点和解密试点工作
作者:秘书行政司
时间:2021-03-18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定密规范管理,促进保密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年度工作部署,国家保密局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密点标注试点、解密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河南省等3个省(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等3个地市、国家发改委等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密点标注试点工作;在天津市等7个省(区、市)、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解密试点工作。《通知》在广泛征求试点地区和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试点目标、任务内容       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等进行明确。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田静审定两个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并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5月25日,国家保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试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对两个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进行解读。中央保密办副主任、国家保密局副局长周晖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参与试点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厅负责同志、保密办负责同志,以及省(区、市)和有关地市保密局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密点标注试点和解密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提高定密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的必然之策,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密要求、完善定密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必然选择,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定密工作实现新作为的必然要求。参加试点的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开拓进取的勇气,深入细致做好试点工作,为提高定密管理水平、推进保密事业创新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开展密点标注试点和解密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按照有利于出成果、出经验的原则,选好试点对象。要执行好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步骤和要求开展工作,抓好每个程序、每个环节的落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要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那些行之有效的、应当长期坚持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归纳整理、总结提炼,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试点地区和单位要大力加强对密点标注试点和解密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试点工作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定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保密部门(机构)要加强督促指导,多到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注意发现亮点、形成经验,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各项要求落地生效。

                                    (原载于《保密工作》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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