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识教育 丨 军事爱好者,请注意这些行为
作者:齐保密
时间:2023-08-09

我国有大量的军事爱好者,绝大多数军事爱好者心系国防,遵守法律,但是也有小部分军事爱好者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走上了泄露军事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迷途”。


01案例一:偷拍战机


军事爱好者,请注意这些行为


个别军事爱好者为了猎奇炫耀、博取关注、增加流量,非法闯入军事基地或国防军工单位偷拍军事装备,并通过网络广泛扩散,泄露军事秘密,危害国家安全。

张某是浙江嘉兴的一名军事爱好者,2020年,出于对军事装备的热爱,萌生出了去居住地附近的机场拍摄的想法。前两次,张某在机场附近徘徊观察,用手机拍摄了几张照片,并分享至朋友圈。

虽然有朋友提醒他,拍摄的内容很敏感,还是不发为妙。但面对其他军迷投来的羡慕,张某不仅深陷于这种成就感,忽视了朋友善意的提醒,在非法拍摄了300多张照片后,他被巡逻的战士当场发现。

经有关部门鉴定,张某拍摄的照片有4项机密级军事秘密,2021年4月21日,张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02案例二:上传军事坐标点位



长期以来,军事爱好者擅闯军事禁区,非法拍摄军事装备的事情频频发生。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我方人员搜集军事情报不同,这些军事爱好者多数没有泄露军事秘密的主观故意,往往是出于好奇或炫耀心理,恣意妄为,泄露军事秘密,触犯法律红线。

叶某某是常州的一名居民,同时也是一名资深的军事爱好者。2020年4月,叶某某带着父母到外省自驾游玩时,看到附近山上有一座雷达站,在好奇心驱使下,叶某开车向雷达站所在的方向驶去,看到在这座山中竟然还藏着一个飞机场。叶某某激动不已,他不仅拍下了几十张机场的机库、停靠的战机、机场环境的照片和多段视频,甚至还特意拍下了“军事禁区、禁止拍照”的标志牌。

2020年的12月份,叶某把这些拍摄到的照片上传到网络地图的坐标对应点上。经相关部门鉴定,叶某某拍摄的照片中,认定机密级军事秘密4项,秘密级军事秘密1项。叶某某也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03案例三:将航母建设情况当谈资



在军事论坛里,分享“独家照片”和敏感信息的人,往往更容易受到群友们的追捧,在虚荣心的催化下,一些军事爱好者开始“越界”,最终走向犯罪。

罗某是活跃在网络论坛中的一名军迷,经常到全国各地军事装备展览拍摄各类军事装备照片,并分享在各类军迷网络群组,因此在军迷圈中有一定的知名度。2021年11月,当罗某得知福建舰在上海建造的消息后,非常兴奋,特意购买了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最新型号无人机。很快,罗某就做好了准备,正当罗某对福建舰进行非法拍摄时,被国家安全机关发现,并进行了现场进行处置。

经相关部门鉴定,罗某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涉及2项机密级军事秘密和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罗某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04时刻绷紧国家安全的思想“弦”

新形势下,现代战争样式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战场情报搜集呈现分布式、多元化的特点,民用装备、普通民众已经成为战场态势感知的重要节点。稍有不慎,个人爱好就可能成为境外间谍机关搜集情报的途径。

境外间谍情报人员往往伪装成军事发烧友,活跃在网络军事论坛,利用部分军事爱好者的炫耀心理,唆使军事爱好者窃取、传播军事装备信息,或以新闻媒体、科研学术、商务咨询等掩护名义进行收买,诱使我方人员窃取军事情报,甚至指使我方人员在我军事基地、军工单位附近建立预警观察哨,实时掌握军事装备生产、试验、列装、部署等最新动向。

当前,很多新闻媒体、军工单位网站、军事装备展览都为广大军迷朋友了解军事装备外形、型号、参数提供了权威的渠道,军事爱好者可以通过这些合法的渠道满足爱好需求,绝不能非法闯入军事禁区,更不能非法拍摄、传播军事装备等敏感信息。

非法拍摄传播军事装备等情况,可能触犯间谍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希望广大军事爱好者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主动学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时刻紧绷国家安全这根弦,用责任为兴趣爱好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把爱好转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助力强军备战的强大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文章来源:齐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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