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 | 重温红色保密历史
作者:国保科技
时间:2021-07-01

今天,中国共产党100岁了!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我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凯歌。在整个过程中,保密工作始终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为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作用。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就让我们一起重温党在重要节点上的保密工作历史,以继承和弘扬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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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保密史,你都知道多少?

革命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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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拉开帷幕,参加大会的有毛泽东、董必武、陈潭秋、何叔衡、王烬美、邓恩铭、李汉俊、李达、刘仁静、张国焘、陈公博、周佛海等人。1921年7月31日,代表们在浙江嘉兴南湖一只游船上召开了“一大”的最后一次会议。这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纲领对保守党的秘密作出明确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2

1922年7月16日至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明确了凡泄漏本党秘密的党员,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由此可见,这一时期党对党员的保密纪律已经做出了严格规定。

3

1923年6月12日至6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在这次会议中,建立了中央执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并规定中组部主管保密工作。



4

192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组建党的秘密工作委员会,随后制定了《中共中央秘密工作条例》,明确了各级党的秘密委员会的职责任务。

5

1934年8月,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央关于秘密工作基本规则》。该规则的下发,是对红军撤离苏区行动进行保密工作的部署,同时也是对长征途中的保密工作作出制度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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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2月,中共中央在延安成立社会部,负责防奸细反特务工作以及“管理机要部门工作,保障秘密工作的执行”。

7

1941年9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承担党的保密工作,主要负责对各地方、各部队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并对失泄密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8

1948年5月,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成立,随后制定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章程》,这表明了党的保密工作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一是党的保密工作方式已经由秘密转为公开,并且实现了对党、政、军各个方面保密工作的集中领导;二是明确了保密委员会的性质,它是党的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三是固化了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式,即由党和军队负责入场工作的最高领导人——秘书长和参谋总长直接领导。


和平建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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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党中央、政务院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颁发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召开了全国保密工作会议,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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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保密工作的专门法律,是保密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3

1990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它对保密法规定的制度进一步细化,确定了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保密制度以及奖惩等内容。

4

2010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

5

2014年1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对保密法规定的制度进一步细化。

6

2016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回望历史,先辈们在党的保密工作道路上披荆斩棘,挥洒下汗水和热血。


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我们更应该筑牢保密思想防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展现出新时代的保密新作风。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国保在近期开展了相关回馈活动,活动详情可以看看这篇文章:互动有礼 | 百年华诞,我想对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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