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活动,是指机关单位召开的议题、内容或者文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管理,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人员、载体、场所、设备等多方面,涵盖环节多,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泄密。

01 典 型 案 例
案例一 参会人员管理不严
某自治州无业人员蒋某以找工作为名进入某宾馆误入该州州委会现场,趁机窃取2份机密级会议文件,造成泄密。
案例二 会议服务人员疏于管理
为做好会务工作,某涉密会议服务人员展某将其负责的会务信息编辑后发送到由8名会议服务人员组成的微信群中被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予以补救处置未造成泄密后果。
案例三 新闻报道未审稿
某自治区法制报社记者应邀采访该区法院工作会议,会后在采写的稿件中,擅自摘录涉密报告的部分内容并谎称已经办会单位审稿致使有关内容在报纸上刊登造成严重后果。
以上案例说明涉密会议活动往往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易出现“跑风漏气”等问题,导致泄密。
02 《保密法》条款解读

01/法规条款
《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02/内容解读
涉密会议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承办、参加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
(一)根据会议活动的内容确定密级,制定保密方案,限定参加人员和工作人员范围;
(二)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采取必要保密技术防护等措施;
(三)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国家秘密载体;
(四)对参加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五)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的其他措施。
通过电视、电话、网络等方式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参加人员包括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包括会务人员和服务人员等。对参加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应当逐一核对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并登记。开展保密教育,主要是要求参加人员妥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国家涉密载体,不得擅自记录、录音、录像、拍照或者摘抄,不得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接受采访或者公开会议活动信息。必要时,可以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